
丹麥移民綠卡項目,實行打分制。您的評定分數至少需要100分。評分包括:教育(學歷、專業、畢業院校),語言技能,工作經驗,適應能力,年齡及財務狀況。
教育
您的教育水平將按照丹麥標準進行評估,學位評定不以名稱而論,而是遵循丹麥的國家學位認定標準。移民服務部門將邀請CIRIUS——丹麥國家科學技術創新部旗下機構來進行教育水平評估。
請注意:CIRIUS只接受移民服務機構的委派對專業申請進行教育水平評估,不直接受理申請居留許可需要進行教育水平評估的請求。
為了取得學歷分,您必須至少擁有相當于丹麥承認學歷的本科。如果您畢業于國際知名高等院校,可以得到學歷加分;要評估你的畢業院校是否為可以加分的名校及可加多少分。 如果您在大學所學專業符合近期丹麥緊缺職位要求,可以獲得加分。
語言技能
語言技能也是評分的重要組成部分,丹麥針對將丹麥語作為第二語言的外國人,根據其水平標準分為四個等級,每個等級對應相應的評估分數進行語言技能評分時,需要提供材料證明您已通過下列語種考試,包括丹麥語、瑞典語、挪威語、英語、德語中的任何一種。所達語言水平至少達到相當于丹麥語言測試一級。 如果沒有相應的考試認證,只要您在先前的工作崗位使用丹麥語、瑞典語、挪威語、英語或德語工作過至少一年,并由您的雇主為您開具證明。或者提交文件中表明您已經完成以上某語種至少一年的高級語言培訓。這些方法都可以接受相同條件的語言技能評估。
工作經驗
根據工作年限,及過去五年內是否作為研究人員,或者工作領域是否屬于丹麥近期緊缺專業,均可獲得工作經驗評估分.
適應能力
如果您曾經在歐盟,歐洲經濟區國家包括丹麥,或者瑞士學習工作過,將被視作盡快融入丹麥勞動市場的有效基礎。您將獲得適應性得分。 如果您通過丹麥語二級測試,將獲得丹麥語技能加分。
Age年齡
年齡也是獲取評估分的一個重要因素。 提交文件要求 只有國外教育類的彩色文件(如文憑,成績單和其他教育機構出具的聲明)被視為有效證件。提交申請時必須出示證件原件,當申請開始受理時,丹麥移民服務部門會要求您提交教育類文件原件
請注意:如果文件語言不是丹麥語,英語,德語,挪威語或者是瑞典語,必須由指定翻譯機構進行翻譯成丹麥語或者英語版,然后一并提交。
另外注意:如果教育類文件資料來自巴基斯坦,必須有高等教育委員會蓋章,要了解所有需要準備的申請文件。
Family members家庭成員
如果您已經擁有居留許可,您的配偶,注冊伴侶或者同居伴侶,以及和您共同生活的18歲以下兒童,都可以擁有得到居留許可的權利。您的配偶,注冊伴侶或者同居伴侶可以在居留許可有效期內從事全職工作。
期限
綠卡計劃下的居留許可期限簽三年,到期可再延長四年。